一、申报时间

每年5月至8月(分两至三批次)。

一般是自受理起2个月后进行公示。

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二、项目特点

1、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25%降为15%;

2、高新企业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可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进行加计扣除;即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将研发费用的175%在税前进行扣除,减少纳税。

2、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获得各级政府部门的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

3、享有2个人才引进的名额。

4、国家级资质认证,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支持领域

除零售、批发、贸易等行业外,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

四、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资格

①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注:当年批次截止日时满足365天即可);

2、申报项目要求

①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②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③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④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要求;

⑤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要求;

⑥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⑦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3、不予支持

①立项项目还在执行中尚未验收;

②立项项目验收不合格,时间未超过3年;

③立项项目被终止,时间未超过5年。

五、我司服务

1、政策解读:免费为企业介绍相关政策和规定。

2、企业测评:免费对企业综合情况作出诊断,并提供规划方案。

3、组织指导:一对一专业技术人员协助、指导企业完成申报材料的编制,并保证材料符合申报要求。

4、短板补足:对于不能满足申报要求的事项,可通过我司的资源和优势,提供实施方案并代为解决,提高通过率。

5、难题攻关: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组织编写中出现难点问题,组织相关专家研讨诊断并提出解决措施,加快申报进程。

6、材料汇编: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全面汇总、编制,核实相关附件,按规定份数印刷装订成册。

7、申报跟进:申报材料呈送后,继续为企业关注审批进展情况,并就有关事项及时与企业沟通。